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 根据你中心《关于卞小玲同志申请辞职的请示》(闽医保结〔2022〕40号)和卞小玲同志2022年9月1日的辞职申请,同意卞小玲同志与你中心解除聘用合同,该同志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自然解除,请及时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
中共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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