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笔试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加分对象
(一)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12月8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二、笔试加分办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一)身份证。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服务证明。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
(四)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必须提供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三、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1.请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认真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和《笔试加分登记表》(见附件1、2),于2021年12月7日至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相应地点办理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1)报考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岗位的有关考生请到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工交大院11号楼2层229室办理,联系电话:0591-87627160。
(2)报考福建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岗位的有关考生请到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0层1025室办理,联系电话:0591-87097040。
2.笔试加分信息公示。通过审核汇总,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申请加分考生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4.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5.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办理笔试加分材料现场审核手续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提供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并佩戴口罩。
附件:1.2021年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
2.2021年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登记表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