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大众知晓,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文件精神,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国家医保局按照“分类规范、分批发布、压茬推进”的工作思路,分学科编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统一价格项目编码,逐步消除地区间差异,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医保局印发的《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5〕6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我省现行的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研究出台《通知》,并自2026年9月15日起执行。
二、规范整合将解决哪些问题?
规范整合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大多依托医疗机构传统临床操作设立,受各地医疗机构设备条件、诊疗水平差异影响,存在项目数量繁多、名称不统一、服务内涵模糊等问题。一方面细碎收费条目让群众难以看懂费用明细,另一方面医务人员收费填报缺少统一标准,不利于规范诊疗行为。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医保局以服务产出为导向,分批分类制定立项指南,明确服务产出和价格构成、统一项目名称和医保编码。我省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对照立项指南,将现行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映射归并。同时,《通知》还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治疗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也作出了明确,可以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
三、项目整合有哪些具体规范?
我省严格按照国家立项指南规定的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加收项、扩展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和使用说明,对我省现行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并结合我省实际,增补了计价说明和使用说明,重新制定公布价格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统一项目编码名称。全省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部启用国家统一的项目编码与项目名称,从源头实现医疗服务收费的统一化、规范化管理。
(二)规范项目内涵。《通知》严格对照国家立项指南,对所有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服务产出标准、价格构成要素、加收项适用条件、扩展项设置范围等内容进行系统性规范,确保项目信息统一、表述清晰、界定准确。
(三)确定价格基准。制定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省最高限价。各地医疗保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原则上按不高于省属公立医院价格制定本地区具体项目价格。
四、项目整合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一)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国家立项指南,对我省现行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重新规范整合,设立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09项,并确定在榕省属公立医院价格。
(二)取消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省现有的骨密度测定等985项相关骨骼肌肉系统类项目,拟在立项指南落地后停用。
(三)明确医保支付政策。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省按统一的医保属性、限用范围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执行。
(四)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整合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严格执行统一的价格项目规范,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并开展新政策实施跟踪监测;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解读处室:医药价格和采购处 咨询电话:0591-863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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